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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记拳拳为民心 彰显切切爱民情——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四大举措”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22-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救助是国家治理的“细微之处”,却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自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自觉,是推进社会治理的检察自觉。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断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落到群众最需处,探索多元救助模式、改变办案模式、举行公开听证和建立回访机制,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本色,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暖。

    延伸渠道  形成救助合力


    2021年12月23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与凌海市乡村振兴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救助的重点对象,建立线索信息快速移送机制,建立司法救助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多元化救助和回访机制。

    “《意见》的签署能够更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量表示,会签协议是两家单位践行“为人民办实事”的实际举措,是合力推动乡村振兴方面探索新路子、打造新范式、创造新经验。

    创新司法救助模式,拓宽为民司法新路径。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主动融入社会救助体系大格局,积极实行“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模式,将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纳入重点救助,实现精准扶贫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双促进。同时,他们让更多职能部门关注到因案致贫的群体,达成共识,参与进来,结合各自的职能和政策尽力帮扶,形成多元化、共保护的救助格局。

    主动救助 耕好“责任田”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最贴切的注释。

    检察官在办理郭某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董某的妻子黄某、女儿董某均为残疾人员,被害人董某因车祸去世后,被害人妻女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顾,生活极具困难,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接到汇报后,检察长马量仔细了解案情,并亲自接待被害人所在村的村书记了解情况,表示今后该母女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寻求帮助。

    “谢谢凌海检察院对他们一家的关爱和救助,帮他们度过人生的难关。”村书记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被救助人黄某虽表达不清,也激动地握住了检察长马量的双手,双眼流出了感激的眼泪。

    找准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切实转变以往依靠群众申请救助的“被动”办案模式,由原来的“依申请救助”变成“依职权救助”,由“坐等送案”变成“上门问案”。

    同时,他们实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移送、主动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模式,案件承办检察官会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及相关程序,确保应当救助的当事人均得到救助。

    公开听证 促公平暖人心


    近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就安某某司法救助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司法救助申请人安某某与其代理人安某系父女关系,系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害人。案发后,被害人安某某身体和心理遭受严重伤害,其父安某患有心脏病,家庭无稳定收入来源,是低保户家庭。本案犯罪嫌疑人无任何赔偿能力,至今未给予被害人任何赔偿。

    听证会由检察长马量主持,邀请凌海市人大代表、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及公安机关、律师代表参加听证会。最终全体听证员一致同意给予申请人安某某司法救助。

      “本案的处理既是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履职的体现,也彰显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斌表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也大大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凌海检察院探索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制度,以“看得见”的方式增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透明,将司法救助汇聚成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回访机制 强化人文关怀


    输血不如造血,一次救助不如长期关怀。

    在办理的一起强奸智力障碍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案件时,检察官发现被救助人张某至今没有办理残疾证,他们积极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为被救助人张某办理残疾证,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属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温情。

    这只是凌海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为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效果,与群众形成良性互动,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定期对救助对象跟踪回访,注重与被救助人、村、社区的密切联络,建立回访档案,跟踪帮扶、问效,对救助举措是否落实到位开展监督,不断深化多元化司法救助综合体系。

    “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体现,让每一个救助对象真真切切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感受到检察人文关怀。”检察长马量表示,检察机关除了公正办案,还应传递法律温情的力量。

    怀利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贯彻“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站在政治“高度”,搭建救助平台;体现司法“温度”,完善工作机制;挖掘救助“深度”,救助关口前移;拓展救助“宽度”,加强外部衔接;把握办案“尺度”,严格办案程序,为弱势群体撑起希望的蓝天,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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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记拳拳为民心 彰显切切爱民情——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四大举措”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2024-12-08

    司法救助是国家治理的“细微之处”,却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自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自觉,是推进社会治理的检察自觉。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断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落到群众最需处,探索多元救助模式、改变办案模式、举行公开听证和建立回访机制,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本色,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暖。

    延伸渠道  形成救助合力


    2021年12月23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与凌海市乡村振兴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救助的重点对象,建立线索信息快速移送机制,建立司法救助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多元化救助和回访机制。

    “《意见》的签署能够更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量表示,会签协议是两家单位践行“为人民办实事”的实际举措,是合力推动乡村振兴方面探索新路子、打造新范式、创造新经验。

    创新司法救助模式,拓宽为民司法新路径。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主动融入社会救助体系大格局,积极实行“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模式,将因案致贫的刑事被害人纳入重点救助,实现精准扶贫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双促进。同时,他们让更多职能部门关注到因案致贫的群体,达成共识,参与进来,结合各自的职能和政策尽力帮扶,形成多元化、共保护的救助格局。

    主动救助 耕好“责任田”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最贴切的注释。

    检察官在办理郭某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董某的妻子黄某、女儿董某均为残疾人员,被害人董某因车祸去世后,被害人妻女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顾,生活极具困难,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接到汇报后,检察长马量仔细了解案情,并亲自接待被害人所在村的村书记了解情况,表示今后该母女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寻求帮助。

    “谢谢凌海检察院对他们一家的关爱和救助,帮他们度过人生的难关。”村书记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被救助人黄某虽表达不清,也激动地握住了检察长马量的双手,双眼流出了感激的眼泪。

    找准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切实转变以往依靠群众申请救助的“被动”办案模式,由原来的“依申请救助”变成“依职权救助”,由“坐等送案”变成“上门问案”。

    同时,他们实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移送、主动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模式,案件承办检察官会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及相关程序,确保应当救助的当事人均得到救助。

    公开听证 促公平暖人心


    近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就安某某司法救助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司法救助申请人安某某与其代理人安某系父女关系,系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害人。案发后,被害人安某某身体和心理遭受严重伤害,其父安某患有心脏病,家庭无稳定收入来源,是低保户家庭。本案犯罪嫌疑人无任何赔偿能力,至今未给予被害人任何赔偿。

    听证会由检察长马量主持,邀请凌海市人大代表、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及公安机关、律师代表参加听证会。最终全体听证员一致同意给予申请人安某某司法救助。

      “本案的处理既是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履职的体现,也彰显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斌表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也大大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凌海检察院探索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制度,以“看得见”的方式增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透明,将司法救助汇聚成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回访机制 强化人文关怀


    输血不如造血,一次救助不如长期关怀。

    在办理的一起强奸智力障碍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案件时,检察官发现被救助人张某至今没有办理残疾证,他们积极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为被救助人张某办理残疾证,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属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温情。

    这只是凌海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为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效果,与群众形成良性互动,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定期对救助对象跟踪回访,注重与被救助人、村、社区的密切联络,建立回访档案,跟踪帮扶、问效,对救助举措是否落实到位开展监督,不断深化多元化司法救助综合体系。

    “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体现,让每一个救助对象真真切切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感受到检察人文关怀。”检察长马量表示,检察机关除了公正办案,还应传递法律温情的力量。

    怀利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贯彻“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站在政治“高度”,搭建救助平台;体现司法“温度”,完善工作机制;挖掘救助“深度”,救助关口前移;拓展救助“宽度”,加强外部衔接;把握办案“尺度”,严格办案程序,为弱势群体撑起希望的蓝天,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