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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海检察:“云听证”让检察办案有力度更有温度
    时间:2022-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相关精神,推动检察听证向优发展,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遵循“能听证尽听证”的办案理念,运用线上办公软件开展听证,维护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使检察工作更加便捷、高效、规范、透明。

    罪犯李某某(女)因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九万元。李某某以妊娠期为由书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期间李某某分娩生产,现正处于哺乳期。法院拟决定对罪犯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


         因李某某多次实施诈骗犯罪,需要对其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听证会邀请了李某某居住地余积镇政府综治委员、余积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作为本案听证员参与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出示了李某某妊娠生产的相关证据材料及拟对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依据。听证员均表示李某某属于哺乳期妇女,且对所居住社区未造成不良影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检察机关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结合案件情况依法出具了同意对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


    本案中,检察机关打破以往的工作模式,考虑到罪犯李某某刚分娩生产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充分运用云平台,采用线上会议模式完成了本次听证,既为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提供了便利,同时也避免了人员聚集,减少了人员接触。做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暂外案件“云听证”是检察机关工作方式的新突破,是以“程序正义”促“实体公正”的创新履职。本次“云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传递检察温情,展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创新检察工作方法,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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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海检察:“云听证”让检察办案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4-10-1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相关精神,推动检察听证向优发展,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遵循“能听证尽听证”的办案理念,运用线上办公软件开展听证,维护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使检察工作更加便捷、高效、规范、透明。

    罪犯李某某(女)因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九万元。李某某以妊娠期为由书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期间李某某分娩生产,现正处于哺乳期。法院拟决定对罪犯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


         因李某某多次实施诈骗犯罪,需要对其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听证会邀请了李某某居住地余积镇政府综治委员、余积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作为本案听证员参与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出示了李某某妊娠生产的相关证据材料及拟对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依据。听证员均表示李某某属于哺乳期妇女,且对所居住社区未造成不良影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检察机关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结合案件情况依法出具了同意对李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


    本案中,检察机关打破以往的工作模式,考虑到罪犯李某某刚分娩生产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充分运用云平台,采用线上会议模式完成了本次听证,既为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提供了便利,同时也避免了人员聚集,减少了人员接触。做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暂外案件“云听证”是检察机关工作方式的新突破,是以“程序正义”促“实体公正”的创新履职。本次“云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传递检察温情,展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创新检察工作方法,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