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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促双提升——凌海市人民检察院与凌海市公安局召开监管场所规范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
    时间:2022-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监狱、看守所派驻检察流程指引 》(试行)的相关工作要求,推动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水平的双提升,凌海市检察院与凌海市公安局于2022年7月7日召开加强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凌海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宏,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长陆洪涛参加会议。

    会议召开前,刘宏副检察长一行查看了疫情期间投入使用的刑事执行检察远程工作室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前一日重点时段的监控视频进行回放查看。入监检察中,针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及重点区域展开全方位摸底式排查。对检察监督中发现的基础设备、监管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监管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监管漏洞,同步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切实整改,立行立改。


    会议强调    

    联席会上,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宗冰心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监狱、看守所派驻检察流程指引 》(试行)进行了逐条解读,与会人员积极互动对重点章节进行了交流讨论。    

    刘宏副检察长强调,一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的存在,做好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二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管执法活动。规范执法,科学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三是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监管漏洞要立即开展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不等、不靠、积极作为,细化工作举措,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保障监管场所各项设施运行稳定,保障在押人合法权益。
      陆洪涛副局长表示,凌海市公安局监管大队一定会提高责任意识,积极整改,及时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监管措施,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下一步,凌海检察院将继续强化驻所检察监督职能,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派驻检察工作,以更高质量的派驻检察履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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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促双提升——凌海市人民检察院与凌海市公安局召开监管场所规范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

      2024-10-12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监狱、看守所派驻检察流程指引 》(试行)的相关工作要求,推动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水平的双提升,凌海市检察院与凌海市公安局于2022年7月7日召开加强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凌海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宏,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长陆洪涛参加会议。

    会议召开前,刘宏副检察长一行查看了疫情期间投入使用的刑事执行检察远程工作室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前一日重点时段的监控视频进行回放查看。入监检察中,针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及重点区域展开全方位摸底式排查。对检察监督中发现的基础设备、监管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监管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监管漏洞,同步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切实整改,立行立改。


    会议强调    

    联席会上,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宗冰心对《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监狱、看守所派驻检察流程指引 》(试行)进行了逐条解读,与会人员积极互动对重点章节进行了交流讨论。    

    刘宏副检察长强调,一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的存在,做好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二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管执法活动。规范执法,科学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三是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监管漏洞要立即开展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不等、不靠、积极作为,细化工作举措,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保障监管场所各项设施运行稳定,保障在押人合法权益。
      陆洪涛副局长表示,凌海市公安局监管大队一定会提高责任意识,积极整改,及时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监管措施,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下一步,凌海检察院将继续强化驻所检察监督职能,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派驻检察工作,以更高质量的派驻检察履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