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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护海岸生态|凌海市检察院组织集体增殖放流活动
    时间:2024-06-06  作者:文字:李东宇、赵立红;视频:满秋辰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能动履职,助力受损害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补偿。近日,凌海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四检察部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古塔区人民法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案共同开展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将1300余万尾虾苗、鱼苗放入大海。

    2023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正值渤海海域的禁渔期,犯罪嫌疑人王某等8人在明知是禁渔期的情况下,通过自行取下船舶定位仪等设备,由凌海市辖海域出发,前往渤海海域非法捕捞海产品。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等8人在禁渔期非法捕鱼的行为,对当地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遂督促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2024年5月,凌海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案件磋商座谈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古塔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受邀参加。会上,多方就此类案件的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审理裁判及诉后生态修复,各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深入交换了想法,提出了今后工作的诸多建议,为同类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确定了可行性方法。

    经检察官释法说理,王某等人已充分认识到其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损害,真诚认罪悔罪,主动要求对受损生态予以修复,自行支付钱款购买虾苗、鱼苗在凌海市九支路码头海域进行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以此来弥补自己非法捕捞的过错。此次活动,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扬扬主持,多名检察干警及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凌海市公安局民警、凌海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共同到场监督见证。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海洋保护生态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结合法律中关于生态保护的内容对群众现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普法教育。

    此次集中增殖放流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体现。凌海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创新生态修复工作前置模式,引导督促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在有力震慑和打击了非法捕捞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弥补因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生态损失、促进鱼类虾类种群数量恢复、丰富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渤海海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具有积极意义,使受损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和补偿。

    下一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惩戒+修复+宣传”的生态保护实践,不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为守护凌海水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凌海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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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护海岸生态|凌海市检察院组织集体增殖放流活动

      2024-10-12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能动履职,助力受损害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补偿。近日,凌海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四检察部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古塔区人民法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案共同开展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将1300余万尾虾苗、鱼苗放入大海。

    2023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正值渤海海域的禁渔期,犯罪嫌疑人王某等8人在明知是禁渔期的情况下,通过自行取下船舶定位仪等设备,由凌海市辖海域出发,前往渤海海域非法捕捞海产品。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等8人在禁渔期非法捕鱼的行为,对当地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遂督促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2024年5月,凌海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案件磋商座谈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古塔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受邀参加。会上,多方就此类案件的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审理裁判及诉后生态修复,各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深入交换了想法,提出了今后工作的诸多建议,为同类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确定了可行性方法。

    经检察官释法说理,王某等人已充分认识到其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损害,真诚认罪悔罪,主动要求对受损生态予以修复,自行支付钱款购买虾苗、鱼苗在凌海市九支路码头海域进行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以此来弥补自己非法捕捞的过错。此次活动,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扬扬主持,多名检察干警及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凌海市公安局民警、凌海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共同到场监督见证。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海洋保护生态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结合法律中关于生态保护的内容对群众现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普法教育。

    此次集中增殖放流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体现。凌海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创新生态修复工作前置模式,引导督促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在有力震慑和打击了非法捕捞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弥补因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生态损失、促进鱼类虾类种群数量恢复、丰富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渤海海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具有积极意义,使受损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和补偿。

    下一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惩戒+修复+宣传”的生态保护实践,不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为守护凌海水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凌海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