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之花
结出业务硕果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党建“开花”,业务“结果”。
近年来,凌海市检察院秉持以“检察蓝”服务保障凌海振兴发展工作理念,全方位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集中力量打造了刑事检察“蓝海红帆”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第一检察部以“力行”走好党的检察事业新的长征路,以“党建+”为刑事检察业务赋能,积极发挥刑事检察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作用,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如我在诉”“止于至善”的精神,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求真务实的进取精神,推进社会矛盾实质性化解,让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止单一办案
党建引领赋能 检察护航民生
用党建“红心”引领检察“匠心”,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效检察履职,倾情书写司法为民的“检察答卷”。
石姓兄弟两人因为一垄地应该归谁种的小事,选择了过激的方式处理问题,情绪激动下、大打出手后,造成了一方肋骨骨折的轻伤后果,等待的结果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
检察听证“零距离”,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案发后,为切实化解矛盾,推动当事双方真心和解,强化群众依法解困的法治意识,第一检察部联合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律师听证员等多方力量,在兄弟二人的“家门口”召开不起诉听证会,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也表示谅解,引起矛盾的耕地也确定了归属,兄弟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小案件蕴含大民生。该案的成功办理,让当事人在接受法律教育的同时,感受到法律的“温暖”。近年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对因偶发矛盾引起、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情形,秉持及时推动促成和解、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原则和方法,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诉源治理。
与此同时,凌海市检察院按照“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提升办案质效,积极实行检察听证工作模式,以普通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互联网+听证”等多种听证模式,变“上访”为“下访”,力争将听证制度承载的释法说理、普法宣传、诉源治理效能发挥到极致,努力将更多听证开到百姓身边,让群众在家门口监督案件办理、聆听法治宣讲,提升法治素养、有效实现诉源治理。
此外,第一检察部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检察办案,创新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实地走访案件受害人,了解生活近况,现身说法普法。办案中,他们时刻牢记小案件里也有大民生的理念,办理多起故意伤害案、交通肇事案等案件中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0余件,当事人均获得救助,办理2起案件中发现存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线索,联合未检、控申部门向民政部门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金,督促因案无人抚养儿童得到有效救助,跑出了司法为民“加速度”。
不止打击犯罪
排解后顾之忧 促进真心悔过
聚党心之魂,夯使命之基,执初心之笔。
第一检察部找准党建业务同向发力的结合点,全面开展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非羁押诉讼等多项试点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2年,部门成立全省首个刑事和解工作室,创新实施了刑事和解“2+N”工作机制和“五步法”,形成可复制借鉴的“凌海经验”。
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妻子生前患有精神疾病,几年前病发意外落水死亡,腿部残疾的刘某一人艰难抚养遗传了智力残疾的一双儿女,12岁小儿子的衣物、鞋帽和餐费都由爱心人士的捐助。
屋漏偏逢连夜雨,刘某驾驶电动车时,因驾驶不当,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对方乘车人当场死亡,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本已贫困的家庭根本无力承担被害人家属的经济赔偿,无法取得谅解。
依照法律规定,刘某没有被解除羁押的可能,他在讯问中一直担心,自己被羁押后一双儿女无人照料,存在沉重的心理负担。在承办检察官内心,对法律的坚守与对这一特殊家庭的同情反复交织。
了解情况后,第一检察部向控申部门移送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的案件线索和证明材料,通过民政部门审查并经刘某本人同意,刘某未成年子女在其被羁押期间由临时监护人抚养,压在刘某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讯问中,刘某某表示将认真服刑,争取早日重返社会、回归家庭、抚育子女。
不止依法办案
救助弱势群体 推动公平正义
在办案过程中,第一检察部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弱势体的扶助过程当中。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了司法救助工作的正确方向和高效执行。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一座连心桥,是国家为因案致困、因案致贫的弱势群众撑起的一把暖心伞。凌海市检察院始终致力于法、理、情相统一,坚持“应救尽救”的工作原则,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关怀、主动救助。
在一起外卖员送餐途中被殴打的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不能给付伤病救治赔偿,外卖员张某腰部受伤被迫停工休养,家庭失去唯一收入来源,经济情况更加窘迫。第一检察部在审查逮捕阶段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本院控申部门,经过审查,决定向被害人张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使张某能安心养伤,帮助家庭渡过难关。
近年来,凌海检察院探索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通过加强内外联系协作、建立信息衔接共享机制、拓展重点服务对象、延伸救助服务触角等方式,解民忧、化民困。此外,通过开展心理救助、法律援助、社会帮扶,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弱济困的功能和价值,让因案受困的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情和社会的温暖。
与此同时,第一检察部不断提高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关注度,以党建引领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与学校联合开展“支部共建活动,与多部门签署《党建共建协议书》,“家校社”共同努力,打造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平台,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保护。
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的“根”和“魂”,也是检察工作前进的力量所在。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实际,找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体发力的切入口,推动党建与业务齐抓、党建与队建并举、党建与群建共融,切实走好走稳新时代检察赶考路。
党建之花
结出业务硕果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党建“开花”,业务“结果”。
近年来,凌海市检察院秉持以“检察蓝”服务保障凌海振兴发展工作理念,全方位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集中力量打造了刑事检察“蓝海红帆”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第一检察部以“力行”走好党的检察事业新的长征路,以“党建+”为刑事检察业务赋能,积极发挥刑事检察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作用,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如我在诉”“止于至善”的精神,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求真务实的进取精神,推进社会矛盾实质性化解,让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止单一办案
党建引领赋能 检察护航民生
用党建“红心”引领检察“匠心”,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效检察履职,倾情书写司法为民的“检察答卷”。
石姓兄弟两人因为一垄地应该归谁种的小事,选择了过激的方式处理问题,情绪激动下、大打出手后,造成了一方肋骨骨折的轻伤后果,等待的结果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
检察听证“零距离”,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案发后,为切实化解矛盾,推动当事双方真心和解,强化群众依法解困的法治意识,第一检察部联合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律师听证员等多方力量,在兄弟二人的“家门口”召开不起诉听证会,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也表示谅解,引起矛盾的耕地也确定了归属,兄弟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小案件蕴含大民生。该案的成功办理,让当事人在接受法律教育的同时,感受到法律的“温暖”。近年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对因偶发矛盾引起、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情形,秉持及时推动促成和解、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原则和方法,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诉源治理。
与此同时,凌海市检察院按照“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提升办案质效,积极实行检察听证工作模式,以普通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互联网+听证”等多种听证模式,变“上访”为“下访”,力争将听证制度承载的释法说理、普法宣传、诉源治理效能发挥到极致,努力将更多听证开到百姓身边,让群众在家门口监督案件办理、聆听法治宣讲,提升法治素养、有效实现诉源治理。
此外,第一检察部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检察办案,创新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实地走访案件受害人,了解生活近况,现身说法普法。办案中,他们时刻牢记小案件里也有大民生的理念,办理多起故意伤害案、交通肇事案等案件中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0余件,当事人均获得救助,办理2起案件中发现存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线索,联合未检、控申部门向民政部门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金,督促因案无人抚养儿童得到有效救助,跑出了司法为民“加速度”。
不止打击犯罪
排解后顾之忧 促进真心悔过
聚党心之魂,夯使命之基,执初心之笔。
第一检察部找准党建业务同向发力的结合点,全面开展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非羁押诉讼等多项试点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2年,部门成立全省首个刑事和解工作室,创新实施了刑事和解“2+N”工作机制和“五步法”,形成可复制借鉴的“凌海经验”。
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妻子生前患有精神疾病,几年前病发意外落水死亡,腿部残疾的刘某一人艰难抚养遗传了智力残疾的一双儿女,12岁小儿子的衣物、鞋帽和餐费都由爱心人士的捐助。
屋漏偏逢连夜雨,刘某驾驶电动车时,因驾驶不当,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对方乘车人当场死亡,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本已贫困的家庭根本无力承担被害人家属的经济赔偿,无法取得谅解。
依照法律规定,刘某没有被解除羁押的可能,他在讯问中一直担心,自己被羁押后一双儿女无人照料,存在沉重的心理负担。在承办检察官内心,对法律的坚守与对这一特殊家庭的同情反复交织。
了解情况后,第一检察部向控申部门移送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的案件线索和证明材料,通过民政部门审查并经刘某本人同意,刘某未成年子女在其被羁押期间由临时监护人抚养,压在刘某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讯问中,刘某某表示将认真服刑,争取早日重返社会、回归家庭、抚育子女。
不止依法办案
救助弱势群体 推动公平正义
在办案过程中,第一检察部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弱势体的扶助过程当中。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了司法救助工作的正确方向和高效执行。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一座连心桥,是国家为因案致困、因案致贫的弱势群众撑起的一把暖心伞。凌海市检察院始终致力于法、理、情相统一,坚持“应救尽救”的工作原则,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关怀、主动救助。
在一起外卖员送餐途中被殴打的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不能给付伤病救治赔偿,外卖员张某腰部受伤被迫停工休养,家庭失去唯一收入来源,经济情况更加窘迫。第一检察部在审查逮捕阶段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本院控申部门,经过审查,决定向被害人张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使张某能安心养伤,帮助家庭渡过难关。
近年来,凌海检察院探索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通过加强内外联系协作、建立信息衔接共享机制、拓展重点服务对象、延伸救助服务触角等方式,解民忧、化民困。此外,通过开展心理救助、法律援助、社会帮扶,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弱济困的功能和价值,让因案受困的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情和社会的温暖。
与此同时,第一检察部不断提高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关注度,以党建引领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与学校联合开展“支部共建活动,与多部门签署《党建共建协议书》,“家校社”共同努力,打造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平台,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保护。
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的“根”和“魂”,也是检察工作前进的力量所在。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实际,找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体发力的切入口,推动党建与业务齐抓、党建与队建并举、党建与群建共融,切实走好走稳新时代检察赶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