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在沈阳召开。会后,凌海市检察院立即行动,围绕如何全面发力“十四五”开局之年,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等形式,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检察干警,将会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关键作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发挥院班子“关键中的少数”和“少数中的少数”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提振精神状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各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自身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开展主题党员活动日,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本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
深入推进工作任务细分落实。理思路、明方向,将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细分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切实做到落实明确有声,以会议精神要求引导各部门科学谋划全年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案件质效,加强机制建设,巩固优势同时寻求突破。
全面激发检察内生动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优化检察官办案业绩“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综合考评机制,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着力构建以检务公开、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位一体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管、外部监督机制,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扎实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重点案件风险防控机制,纯洁净化检察队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民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政策的第一年。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凌海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丽强调,把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凌海检察工作实际,在学习、结合、转化上下功夫,在2021年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
一、要进一步提高检察履职政治能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各项检察工作,主动履职、靠前服务,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安全和团结稳定。同时,面对发展新阶段、新挑战,要树立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要进一步提高检察履职执行能力,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将抓落实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生命线,领导班子要带头履职,一方面,要从全市重点工作中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做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另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省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有关部署,兼顾打击与保护双重职能,在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牢固树立“少捕、慎诉”理念,为营造法治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检察贡献。
三、要深入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秉持“从严治检、肃纪强检”原则,认真学习教育、虚心查摆改正、主动总结提升,全力筑牢政治防线、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推动凌海检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2月7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在沈阳召开。会后,凌海市检察院立即行动,围绕如何全面发力“十四五”开局之年,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等形式,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检察干警,将会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关键作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发挥院班子“关键中的少数”和“少数中的少数”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提振精神状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各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自身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开展主题党员活动日,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本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
深入推进工作任务细分落实。理思路、明方向,将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细分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切实做到落实明确有声,以会议精神要求引导各部门科学谋划全年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案件质效,加强机制建设,巩固优势同时寻求突破。
全面激发检察内生动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优化检察官办案业绩“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综合考评机制,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着力构建以检务公开、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位一体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管、外部监督机制,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扎实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重点案件风险防控机制,纯洁净化检察队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民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政策的第一年。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凌海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丽强调,把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凌海检察工作实际,在学习、结合、转化上下功夫,在2021年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
一、要进一步提高检察履职政治能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各项检察工作,主动履职、靠前服务,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安全和团结稳定。同时,面对发展新阶段、新挑战,要树立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要进一步提高检察履职执行能力,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将抓落实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生命线,领导班子要带头履职,一方面,要从全市重点工作中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做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另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省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有关部署,兼顾打击与保护双重职能,在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牢固树立“少捕、慎诉”理念,为营造法治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检察贡献。
三、要深入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秉持“从严治检、肃纪强检”原则,认真学习教育、虚心查摆改正、主动总结提升,全力筑牢政治防线、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推动凌海检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