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名单已公布!
恭喜入围!
恭喜报考凌海市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入围面试,
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聘用制书记员
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4日9:00-17:30,具体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信息。
2.面试地点:沈阳工程学院D座(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打印准考证
入围面试人员请于2024年4月10日9:00至2024年4月12日9:00登录考试网(http://lnzhaopin.ikaowu.com),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在面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面试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和打印件按A4纸张规格准备):
1.考试网本人《报名表》打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片1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可不提供学位证;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能识别二维码)。
现场资格审查是面试前置程序,资料准备不全或未按时到达影响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
面试方式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在面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面试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和打印件按A4纸张规格准备):
1.考试网本人《报名表》打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片1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可不提供学位证;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能识别二维码)。
现场资格审查是面试前置程序,资料准备不全或未按时到达影响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
成绩公示
参加面试人员,最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招聘比例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通过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www.ln.jcy.gov.cn)、考试网(
http://lnzhaopin.ikaowu.com)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总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有关要求
1.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班。
2.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务必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打印件。工作人员依据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
3.面试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含智能手表及各类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
4.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考务咨询电话:024-31676956 024-31288602(工作日9:00-11:30 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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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报考凌海市人民检察院的考生入围面试,
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聘用制书记员
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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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4日9:00-17:30,具体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信息。
2.面试地点:沈阳工程学院D座(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打印准考证
入围面试人员请于2024年4月10日9:00至2024年4月12日9:00登录考试网(http://lnzhaopin.ikaowu.com),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在面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面试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和打印件按A4纸张规格准备):
1.考试网本人《报名表》打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片1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可不提供学位证;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能识别二维码)。
现场资格审查是面试前置程序,资料准备不全或未按时到达影响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
面试方式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在面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面试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和打印件按A4纸张规格准备):
1.考试网本人《报名表》打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片1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可不提供学位证;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能识别二维码)。
现场资格审查是面试前置程序,资料准备不全或未按时到达影响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
成绩公示
参加面试人员,最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招聘比例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通过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www.ln.jcy.gov.cn)、考试网(
http://lnzhaopin.ikaowu.com)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总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有关要求
1.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班。
2.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务必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打印件。工作人员依据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
3.面试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含智能手表及各类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
4.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考务咨询电话:024-31676956 024-31288602(工作日9:00-11:30 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