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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小检普法】销售假农药化肥7000余万!坑农害农良心何在?
    时间:2025-03-28  作者:  新闻来源: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字号: | |

    农业是国计民生的基础,眼下正值春耕时节,护航春耕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直接关系乡村振兴。而农药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假农药化肥的危害性极大。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严惩危害农资安全犯罪,持续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农资安全,促进种业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被告人龚某在河南省淮阳县注册成立甲公司,被告人龚某辉(龚某四弟)成立乙公司。甲公司生产农药、化肥的配方由龚某提供,在生产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牟取高额利润,龚某采用购买廉价不合格原料、少加或不加所标注的原药成分等手段进行生产,乙公司销售甲公司生产的农药、化肥。

    经对甲乙两公司被扣押的农药、化肥全部取样检测,总计检出不合格农药441种,不合格化肥735种。经审计,两家公司不合格农药、化肥销售金额总计7000余万元!

    2021年5月,检察机关对龚某、龚某辉等人提起公诉。2021年8月,被告人龚某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龚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千万元。犯罪者得到了法律严惩!

    凌小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一年好景在春耕,在购买农药时,应通过正规经营单位,选择正规产品购买,并仔细查看产品的外观包装,留存好购买票据;一旦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药,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农业生产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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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小检普法】销售假农药化肥7000余万!坑农害农良心何在?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2025-03-28

    农业是国计民生的基础,眼下正值春耕时节,护航春耕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直接关系乡村振兴。而农药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假农药化肥的危害性极大。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严惩危害农资安全犯罪,持续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农资安全,促进种业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被告人龚某在河南省淮阳县注册成立甲公司,被告人龚某辉(龚某四弟)成立乙公司。甲公司生产农药、化肥的配方由龚某提供,在生产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牟取高额利润,龚某采用购买廉价不合格原料、少加或不加所标注的原药成分等手段进行生产,乙公司销售甲公司生产的农药、化肥。

    经对甲乙两公司被扣押的农药、化肥全部取样检测,总计检出不合格农药441种,不合格化肥735种。经审计,两家公司不合格农药、化肥销售金额总计7000余万元!

    2021年5月,检察机关对龚某、龚某辉等人提起公诉。2021年8月,被告人龚某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龚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千万元。犯罪者得到了法律严惩!

    凌小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一年好景在春耕,在购买农药时,应通过正规经营单位,选择正规产品购买,并仔细查看产品的外观包装,留存好购买票据;一旦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药,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农业生产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