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纠集被告人林某滨等4人开设多家珠宝店,并雇佣被告人石某婷等15人担任“店长”“讲师”“销售人员”等,形成以陈某为组织者、领导者,林某滨等其他人员为组织成员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购进廉价玉器产品后,委托某鉴定机构在未经实际鉴定的情况下出具虚假鉴定证书,并以高于实际进价数百倍的价格制作价签放置珠宝店内售卖。随后,陈某串通被告人吴某国等人经营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游”将老年游客等招揽至店内。游客到店后,导游、店内导购人员先向游客虚假宣传珠宝店知名度、商品价值等,再由店内“讲师”冒充“珠宝设计师”等虚假身份进行“专业讲解”,宣扬店内“金镶玉”“玉观音”“和田白玉”等产品具有“传世收藏”“保值增值”价值。最后由冒充“玉石供应商子女”“珠宝店老板子女”等“富二代”身份的员工,向有购买意向的游客谎称交友让利,以所谓“成本价”“打折优惠价”高价出售店内玉器,骗取大量老年被害人钱款。在推销过程中,珠宝店后台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入店游客的状态,将经观察没有购买意愿或对价格、质量提出质疑的游客逐一请出店外,防止他们影响其他游客购买。至案发,陈某等人共计骗得钱款702万余元。
2022年7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判处林某滨等19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处吴某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纠集被告人林某滨等4人开设多家珠宝店,并雇佣被告人石某婷等15人担任“店长”“讲师”“销售人员”等,形成以陈某为组织者、领导者,林某滨等其他人员为组织成员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购进廉价玉器产品后,委托某鉴定机构在未经实际鉴定的情况下出具虚假鉴定证书,并以高于实际进价数百倍的价格制作价签放置珠宝店内售卖。随后,陈某串通被告人吴某国等人经营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游”将老年游客等招揽至店内。游客到店后,导游、店内导购人员先向游客虚假宣传珠宝店知名度、商品价值等,再由店内“讲师”冒充“珠宝设计师”等虚假身份进行“专业讲解”,宣扬店内“金镶玉”“玉观音”“和田白玉”等产品具有“传世收藏”“保值增值”价值。最后由冒充“玉石供应商子女”“珠宝店老板子女”等“富二代”身份的员工,向有购买意向的游客谎称交友让利,以所谓“成本价”“打折优惠价”高价出售店内玉器,骗取大量老年被害人钱款。在推销过程中,珠宝店后台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入店游客的状态,将经观察没有购买意愿或对价格、质量提出质疑的游客逐一请出店外,防止他们影响其他游客购买。至案发,陈某等人共计骗得钱款702万余元。
2022年7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判处林某滨等19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处吴某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