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将民法典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切实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持续做实检察为民,贯彻实施民法典取得显著实践成效。
今天,让我们来看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小高是家中独子,1992年,时年20周岁的小高离家出走,三十余年间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未照顾、去世未奔丧;父亲重病及手术期间亦未履行赡养义务。小高父亲去世后,亲属联系小高处理骨灰落葬事宜遭拒,但小高以唯一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领取了父亲部分存款。亲属遂联合起诉,主张小高遗弃被继承人应丧失继承权。
经法院裁判认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含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不因父母经济条件或健康状况免除。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小高自1992年离家后,长达三十年未尽任何赡养义务,包括未提供经济帮助、未履行生活照料责任,且在父母离世时拒绝处理后事,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遗弃。据此判决小高丧失继承权,其已领取的银行存款由尽主要扶养义务的亲属继承,并限期返还相关款项。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有经济收入、身体状况良好而免除。本案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强调孝亲敬老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强制要求。判决既维护了“禁止不道德获益”的继承法基本原则,也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家庭伦理的指引作用,对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将民法典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切实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持续做实检察为民,贯彻实施民法典取得显著实践成效。
今天,让我们来看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小高是家中独子,1992年,时年20周岁的小高离家出走,三十余年间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未照顾、去世未奔丧;父亲重病及手术期间亦未履行赡养义务。小高父亲去世后,亲属联系小高处理骨灰落葬事宜遭拒,但小高以唯一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领取了父亲部分存款。亲属遂联合起诉,主张小高遗弃被继承人应丧失继承权。
经法院裁判认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含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不因父母经济条件或健康状况免除。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小高自1992年离家后,长达三十年未尽任何赡养义务,包括未提供经济帮助、未履行生活照料责任,且在父母离世时拒绝处理后事,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遗弃。据此判决小高丧失继承权,其已领取的银行存款由尽主要扶养义务的亲属继承,并限期返还相关款项。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有经济收入、身体状况良好而免除。本案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强调孝亲敬老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强制要求。判决既维护了“禁止不道德获益”的继承法基本原则,也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家庭伦理的指引作用,对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具有典型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