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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小检普法 · 英烈权益保护案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歪曲历史直接判刑!
    时间:2026-07-09  作者:  新闻来源: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字号: | |

    普法新势力

    AI+检察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AI普法正式上线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凌小检!

    今年7月7日,是“七七事变”爆发89周年。山河无恙,警钟长鸣。铭记抗战历史、尊重英烈事迹,不仅是家国情怀,更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有法律边界。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歪曲抗战历史、诋毁英烈典型刑事案件。

    网民王某玉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网络平台多次公开发布歪曲“七七事变”史实、否认日军侵略行为、污蔑卢沟桥抗战守军、贬低抗战牺牲先烈的不当言论。相关内容在网络持续扩散,累计浏览量达万次以上,严重歪曲抗日战争历史定论,极大伤害民族情感,造成恶劣社会公共影响。

    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综合其行为危害性、传播范围及社会影响,认定其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情节严重。经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玉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凌小检特别提醒:铭记历史,是底线;捍卫英烈,是义务。很多人误以为“网上随口评论、发表不同观点不算违法”。但歪曲“七七事变”等重大抗战史实、抹黑卫国先烈、否定侵略历史,属于直接伤害社会公共利益、挑战历史定论的行为,传播量大、影响恶劣即构成刑事犯罪。无论是短视频、朋友圈、评论区、微信群,所有网络发言均受法律约束。

    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大家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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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小检普法 · 英烈权益保护案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歪曲历史直接判刑!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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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凌小检!

    今年7月7日,是“七七事变”爆发89周年。山河无恙,警钟长鸣。铭记抗战历史、尊重英烈事迹,不仅是家国情怀,更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有法律边界。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一起歪曲抗战历史、诋毁英烈典型刑事案件。

    网民王某玉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网络平台多次公开发布歪曲“七七事变”史实、否认日军侵略行为、污蔑卢沟桥抗战守军、贬低抗战牺牲先烈的不当言论。相关内容在网络持续扩散,累计浏览量达万次以上,严重歪曲抗日战争历史定论,极大伤害民族情感,造成恶劣社会公共影响。

    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综合其行为危害性、传播范围及社会影响,认定其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情节严重。经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玉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凌小检特别提醒:铭记历史,是底线;捍卫英烈,是义务。很多人误以为“网上随口评论、发表不同观点不算违法”。但歪曲“七七事变”等重大抗战史实、抹黑卫国先烈、否定侵略历史,属于直接伤害社会公共利益、挑战历史定论的行为,传播量大、影响恶劣即构成刑事犯罪。无论是短视频、朋友圈、评论区、微信群,所有网络发言均受法律约束。

    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大家收看,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