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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海市检察院召开刑事和解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30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刑事和解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和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制度及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加强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工作的工作计划。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磊,检委会专职委员周小丽,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吉影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旭主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促进刑事和解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衔接,凌海检察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履职尽责,抢先抓早在全省设立首个刑事和解工作室。为有效开展工作,凌海检察院又创新采用“2+n”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即刑事、控申部门各1名承办检察官与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社区网格员、村委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刑事和解工作,切实提高了和解成功率,同时凌海检察院创新运用刑事和解“五步”工作法,使刑事和解工作公平公正、做细做实。工作室成立以来,已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0余件,促成多起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大大减少了对抗情绪,切实修复了社会关系。


    今年以来,凌海检察院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探索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该《制度》坚持秉承“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等原则,强调执法为民、定分止争的办案理念,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制度》详细划分提存制度适用的案件类型及赔偿金类型,主要是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交通肇事及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等轻微刑事案件,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有赔偿能力且有赔偿意愿,愿意缴纳赔偿保证金的案件。申请人可以是嫌疑人、被告人一方或被害人一方,也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适用。提存制度启动后,检察机关同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符合非羁押必要条件的,根据不同阶段作出非羁押决定。

    截至目前,凌海检察院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案件4件4人。值得一提的是,其中1件为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案件为锦州地区首例,凌海院将恢复性司法引入生态检察工作实践,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使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对案件进行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后,环保部门即使用该保证金开启了修复程序,伴随着案件的同步办理,生态修复也已同步完成。

    为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凌海检察院将积极开展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人民调解衔接流程、保证金提存制度等相关工作的会商,同时构建刑事和解与认罪认罚、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机制有机结合等联动工作模式,采取多元化方式,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发布会上,来自辽宁法治报、锦州日报、锦州晚报的记者从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经验做法,办理锦州地区首例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案件的重大意义,关于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工作的下步工作计划等方面提出了问题,顾磊副检察长、周小丽委员、吉影副主任进行了现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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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海市检察院召开刑事和解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4-10-12

    6月30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刑事和解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和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制度及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加强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工作的工作计划。凌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磊,检委会专职委员周小丽,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吉影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旭主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促进刑事和解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衔接,凌海检察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履职尽责,抢先抓早在全省设立首个刑事和解工作室。为有效开展工作,凌海检察院又创新采用“2+n”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即刑事、控申部门各1名承办检察官与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社区网格员、村委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刑事和解工作,切实提高了和解成功率,同时凌海检察院创新运用刑事和解“五步”工作法,使刑事和解工作公平公正、做细做实。工作室成立以来,已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0余件,促成多起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大大减少了对抗情绪,切实修复了社会关系。


    今年以来,凌海检察院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探索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该《制度》坚持秉承“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等原则,强调执法为民、定分止争的办案理念,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制度》详细划分提存制度适用的案件类型及赔偿金类型,主要是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交通肇事及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等轻微刑事案件,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有赔偿能力且有赔偿意愿,愿意缴纳赔偿保证金的案件。申请人可以是嫌疑人、被告人一方或被害人一方,也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适用。提存制度启动后,检察机关同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符合非羁押必要条件的,根据不同阶段作出非羁押决定。

    截至目前,凌海检察院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案件4件4人。值得一提的是,其中1件为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案件为锦州地区首例,凌海院将恢复性司法引入生态检察工作实践,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使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对案件进行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后,环保部门即使用该保证金开启了修复程序,伴随着案件的同步办理,生态修复也已同步完成。

    为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凌海检察院将积极开展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人民调解衔接流程、保证金提存制度等相关工作的会商,同时构建刑事和解与认罪认罚、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机制有机结合等联动工作模式,采取多元化方式,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发布会上,来自辽宁法治报、锦州日报、锦州晚报的记者从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经验做法,办理锦州地区首例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案件的重大意义,关于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工作的下步工作计划等方面提出了问题,顾磊副检察长、周小丽委员、吉影副主任进行了现场解答。